知識文章2026-06-05by 李建民執業會計師事務所
什麼情況下應選擇債務重組而非破產?
什麼情況下應選擇債務重組而非破產?本文分析兩者的核心分別,助您在香港債務危機中做出最明智的決策。
面對龐大的財務壓力,許多香港市民都會猶豫:究竟應該選擇債務重組還是申請破產?兩者雖然都是處理債務的法律途徑,但對生活和事業的影響截然不同。
核心分析:債務重組與破產的主要分別
債務重組(IVA)是一種法定的私人安排,讓債務人在不被宣告破產的情況下,透過與債權人協商訂立還款計劃,逐步清還債務。相反,破產則是法庭正式宣告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,並由官方受託人接管其資產。
適合選擇債務重組的情況
- 有穩定收入: 每月有固定薪金可供還款,通常月入需達$12,000以上。
- 從事特定行業: 公務員、律師、會計師、金融從業員等,破產會直接影響執業資格。
- 擁有物業: 希望保留現有物業,避免被強制變賣資產。
- 債務金額適中: 總債務在$10萬至$300萬之間,有合理還款能力。
可能需要選擇破產的情況
- 收入極低,根本無法支付任何還款額
- 債務人已無任何可保留資產
- 債權人拒絕接受任何重組方案
常見問題 (FAQ)
問:債務重組對工作的影響比破產少嗎?
答:是的。債務重組較破產具私隱性,一般僱主不會被通知,對工作影響遠低於破產令。
問:債務重組是否一定比破產好?
答:不一定。選擇哪種方案取決於個人財務狀況、職業及債務規模。建議向專業會計師諮詢。
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聯絡我們的專業團隊,我們將為您免費評估最適合的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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