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文章2026-07-22by 李建民執業會計師事務所
「債務舒緩」你可能理解錯咗:同「還款計劃」「債務重組」有咩分別
「債務舒緩」、「還款計劃」同「債務重組」呢幾個詞經常被混用,其實各自意思同法律效力都唔一樣。本文為你正名。
好多人將債務舒緩(DRP)、「還款計劃」同債務重組(IVA)當成同一件事,其實三者喺法律性質同適用情況都有明顯分別。
債務舒緩(DRP)
DRP係香港銀行公會轄下嘅一套非正式協商機制,透過持牌機構協助債務人同銀行重新協商還款安排,毋須經過法庭。
還款計劃
「還款計劃」通常泛指債務人直接同個別銀行協商嘅還款安排,可以係DRP框架下嘅產物,亦可以係銀行自行提供嘅非正式安排,法律效力同保障相對較弱。
債務重組(IVA)
IVA全寫係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需要經法院申請臨時命令,並由受託人(Trustee)監督整個還款方案,法律約束力較強,適用於負債較大或債權人數目較多嘅情況。
三者點揀?
一般而言,負債金額較細、債權人較少嘅個案較適合DRP或還款計劃;負債龐大、涉及多個債權人嘅個案則較適合IVA,詳情可參考申請DRP嘅5大審批要求。
常見問題 (FAQ)
問:DRP同還款計劃邊個保障較大?
答:DRP屬於較有系統嘅協商框架,保障相對較完整,建議先諮詢專業意見。
問:可唔可以由還款計劃轉做IVA?
答:可以,如果原有安排未能有效解決債務問題,可考慮轉為透過法院申請IVA。
結語
正確理解各項方案嘅分別,有助你做出更適合自己嘅選擇。歡迎聯絡李建民執業會計師事務所,為你提供個別化嘅專業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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